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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
      “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化研究中心”是迄今为止国内唯一的—所致力于法制现代化研究的专业学术机构。它是为顺应世界法制现代化发展的进程,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制转型的需要,发挥南京师范大学法学理论学科法制现代化研究的优势和特长,于1995年1月15日成立的。
 
       本中心以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原南京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法律系)为基础,以江苏省“十一五”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法学理论”以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法学理论”博士点、“诉讼法学”博士点和“法学理论”、“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法律史”五个硕士点为学术依托,致力于下述5个方向的研究:(1)法制现代化基本理论研究;(2)中国宪政法制现代化研究;(3)中国民商法制现代化研究;(4)中国刑事法制现代化研究;(5)中国法院制度现代化研究。
 
       本“中心”成立以来,大力进行了“中心”学术队伍的培养、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设备配置。(1)以法学院有关教师为“中心”的科研骨干力量。现拥有教授12人,副教授9人,讲师15人。并设学术秘书1人,负责“中心”日常事务性工作。(2)成立了两个编辑部。—是《法制现代化研究》编辑部,编辑出版《法制现代化研究》年刊;二是《金陵法律评论》编辑部(2001年初成立),以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为主体,编辑出版《金陵法律评论》半年刊。(3)建立了“法制现代化信息资料室”,配置了有关图书资料、计算机、录像机、复印机等用于科研的硬件设施。
 
      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成立至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国内外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其主要表现在:
 
      (1)主持了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自1995年至2005年底,本“中心”教师获准承担了11项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22项省部级项目。
 
      (2)编辑并出版了专门学术刊物。至2005年底,已出版年刊——《法制现代化研究》共计九卷:《金陵法律评论》春季卷和秋季卷,共计十卷。
 
      (3)编辑并出版了“中心”标志性学术成果——“法制现代化研究丛书”,并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到目前为止,已出版了法制现代化研究专著五部,分别是:①《当代中国的法律革命》(公丕祥主编,夏锦文、刘旺洪副主编,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②《法律意识论》(刘旺洪著,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③《东方法律文化的历史逻辑》(公丕祥著,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④《权利确认与民法机理》(眭鸿明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⑤《刑事法治:理论诠释与实践求证》(蔡道通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4)为体现南师大法学研究的特色,编辑出版了“中心”另一标志性学术成果——“金陵法学论丛”,由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到目前为止,已出版著作13部,内容涉及法制现代化研究的各个领域。
 
     (5)举办国际性及全国性学术会议多次。例如:①1995年8月12-14日,与中国法律史学会合作举办了“中国法律史学会第四届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的全国性会议;②1996午11月13-15日,与美国黄兴基金会联合主办了“法制现代化与中国经济发展”学术研讨会。③1998年11月,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学研究》编辑部联合举办了“20世纪中国法学与法制现代化”学术研讨会。④2000年10月15-17日,与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在南京联合举办了以“21世纪的亚洲与法律发展”为主题的第三届亚洲法哲学大会。⑤2006年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联合举办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价值”学术研讨会。
 
主 任:公丕祥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副主任:龚廷泰(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夏锦文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旺洪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