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我校 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经考生个人申报、复试遴选、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同意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如下(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十天(2013年10月14日-10月2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5-85891893。
各位考生可自行登陆我校推免生申请系统,并彩色打印推免生接收函,此接收函只表示我校同意接收,如该同学没有推荐资格,此接收函无效。同时推免生务必于2013年10月25日前把正式登记表(省级部门盖章)送至申请学院,逾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我校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考专业必须和推免生录取专业相同。若未办理正式网上报名手续,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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