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毕业留学详细介绍如下,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第一条 为做好我院考取研究生、出国留学的学生档案、户口迁移工作,规范学生的就业行为,结合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方法。
第二条 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档案迁移工作。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收到录取院校的调档函后,把调档函复印两份,一份递送到中北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备份,一份递送到南师大中北学院档案处(行政楼306办公室),以保证学生档案在正常工作日内寄送到录取院校,不影响学生的正常入学。
第三条 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学生在接受到录取院校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后,凭录取通知书到南师大厚生楼120南师大校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工作。
第四条 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由于其他原因放弃研究生就读机会的,学生就业程序依然按照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程序进行。
第五条 出国留学的应届毕业生在接受到录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出国通知书)后,档案和户口如留在中北学院的,两年之内回国按照普通高校毕业生正常派遣手续进行;档案和户口如要回生源原籍的填写回原籍申请表,按照正常派遣手续回生源地人事局。档案和户口如要求托管江苏省招就中心的,托管函件交给中北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