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研究生:
 研究生院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逐步推进研究生网上选课,计划到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全校研究生实行网上选课,严格研究生选课、退课管理过程,规范研究生选课的严肃性,为做好研究生选课管理工作,特对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安排通知如下:
一、公共政治学位课程选课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公共政治学位课程采用“必修+选修”的授课模式,由马克思主义学院(以下简称“马院”)负责落实。公共政治学位课程必修专题由马院统一排定在第二周至第四周(99927)上课,选修专题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课说明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硕士研究生公共政治学位课程,除艺术硕士、体育硕士、旅游管理硕士、MBA硕士之外,其他类别硕士研究生在第一学期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36学时)。本课程包含1个必修专题和7个选修专题,按照必须修满1个必修专题和5个选修专题的原则,且都合格后,以平均分计入此门课程成绩。
本学期硕士研究生公共政治学位课程随园、紫金校区采用指定讲座的形式,由马院安排及通知任课教师,上课时间节次及地点与必修专题安排的上课时间节次及地点一样,涉及学院有:国教院、教师教育学院、音乐学院、金女院、电院和能源学院的所有专业,教科院的教育技术学
仙林校区硕士研究生除艺术硕士、体育硕士、旅游管理硕士、MBA硕士之外其余全部参加选课。
(二)参加选课学院及专业
必修专题分班中1-16班的所有硕士研究生,涉及学院有:文学院、新传院、公管院、法学院、商学院、教科院(除教育技术学)、外院、社发院、数科院、物科院、化科院、生科院、地科院、体科院、美术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和计算机学院的所有专业。
(三)选课时间:
2013年9月23日10:00——10月9日17:00。(上述学院中2012级休学和重修研究生、2013级进修生等请于10月9日上午9:00到行敏楼501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集中选课,选课结束后不再办理)。
(四)选课方法
选课方法见研究生系统“培养管理—公共课选课管理—网上选课”中的“选课规定”菜单,选课专题见“公共课一—可选课程”菜单,具体选修专题课表见附件。
(五)选修专题及具体上课时间
选修专题共包含7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当代中国与当代世界、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每个专题分为5轮开放,每轮开放2-3个班级。
请选修其中5个不同的专题,并在自己所选专题的某一班级进行学习。
五轮选修具体上课时间:
选修第一轮:第七周、第八周:10月17日、10月24日;
选修第二轮:第九周、第十周:10月31日、11月7日;
选修第三轮:第十一周、第十二周:11月14日、11月21日;
选修第四轮:第十三周、第十四周:11月28日、12月5日;
选修第五轮:第十五周、第十六周:12月12日、12月19日。
如因研究生自己选课错误或者没有按时上课学习等个人原因造成个人成绩不及格的,导致无法获得公共政治学位课程学分而无法按时毕业者,后果自负。
请相关硕士研究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未修满所有政治学位学分者将无法正常毕业。
二、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专业课程网上选课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的专业课程的开设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具体选课要求见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网站通知。选课方法、选课课表见研究生系统“培养管理—专业课选课管理—网上选课”中的“选课方法”、“可选课程”菜单。硕士生课程选课人数不满5人的原则上不开课。
在学院范围内开通专业课程通选通修的学院如下:文学院、新传院、公管院、法学院、商学院、外院、数科院、物科院、化科院、生科院、地科院、体科院、美院、金女院、电院、能源学院、计科院、心理学院。
选课时间:2013年7月3日9:00—9月13日23:00(2013级研究生选课时间为:2013年9月1日9:00—9月13日23:00)。
其中试听时间为:2013年9月2日—9月13日(2013级研究生试听时间为2013年9月9日—9月13日)。
其中补退选时间:2013年9月2日9:00—9月13日23:00。
选课系统关闭后,系统补退选失败的研究生请到所开课学院的教务秘书处对网上所选课程进行补退选(限非学位课程且不超过两门),办理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9:00-11:30,13:30-16:30,超过时间将不再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实行选课的学院,凡是没有在网上选课的研究生,所修课程一律没有成绩;凡是已在网上选课的研究生,必须完成所选课程的学习并参加相应的考试或考察,未完成学习或未参加考试或考察者,所选课程以零分记入成绩档案。未实行选课的学院,由学院教务秘书将研究生手动添加,导致的相关成绩问题一律由学院负责处理。
2.研究生网上选课后,请在网上打印两份选课单,经导师签字同意,在选课截止后15日内交一份给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备案,自留一份备查。
因病毒或网络不稳定而造成选课记录有错失,以研究生交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备案的选课单为准。
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将选课单保存至研究生毕业。
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加强管理,将本要求切实通知到每位在校研究生。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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