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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
按国务院学位办通知要求,本年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前进行。所有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复试前均须参加资格审查,请考生按如下流程办理:
1.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
2.将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表的照片区域也须加盖公章)。
教育硕士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为市、县区教育局或教委人事部门。
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的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盖章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3.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毕业证书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备复印件一套)于2016年1月1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至我校仙林校区笃学楼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须将按序装订好的资格审查表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我校留存。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备复印件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