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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30日下午,南京师范大学与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普通高等教育2006级本科生签字仪式在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举行。南京师范大学校长宋永忠、副校长笪佐领以及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负责人参加了签字仪式。
2006年至2014年(2010届至2018届毕业)以南京师范大学与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形式招收普通高等教育四年制本科生,该联合培养项目于2006年经由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南京师范大学和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具体实施。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承担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等任务和提供教学、生活条件保障,南京师范大学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学位课程考试、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以及毕业文凭、学士学位和工作派遣证发放等工作,所招收学生在教育部学信网的学籍为南京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证书样式及效力和南京师范大学本部都是一致的[1]  ,符合毕业条件的联合培养本科生,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毕业文凭(只盖有南京师范大学公章和钢印,宋永忠校长签名),并在所学专业上注明联合培养,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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