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的总体师资水平还是很不错的,像公丕祥、李浩等都是国内各自领域的顶尖学者,因而吸引了不少学子。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14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及录取补充细则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14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及录取补充细则,本站由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创办,更多南京师范大学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和《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方案(试行)》(宁师大【2013】42号)文件精神,在学校博士招生简章及录取办法(考后公布)基础上,现制定法学院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及录取补充细则。
1.法学院初试专业方向课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由学院组织考试。具体考试科目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博士招生目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见考前学院通知。
2.法学院为按导师报考的文科类学院,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法学院录取在职考生(录取后档案不调入我校学生档案室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比例不得超过60%,法学院录取此类考生人数最多为8人。
为此,我院特限定法学理论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与诉讼法学专业招收定向就业考生不超过3人,刑法学民商法学专业招收定向就业考生不超过2人。此处所谓“不超过”不包含本数。当各专业内不同导师名下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定向就业考生总人数,超过该专业限定人数时,按初试外国语加专业基础课两门总分排定顺序,在该专业内从高到低录取。
3.拟录取的已获硕士学位非定向就业考生档案须于2014年5月31日前寄至我院,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