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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系简介如下:
南京师范大学于1986年在原政治教育系下创建法学教研室,开展法学教学科研活动。1994年5月,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对高素质法学专业人才的需要,学校及时调整专业结构和院系结构,在原政治教育系法学教研室、德育教研室法学教研组和马列部部分教师的基础上,成立经济法政学院法律系。2001年3月,为适应法学学科的发展需要,经济法政学院法律系独立组建为法学院。
  学院拥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79人,其中教师61人,行政人员18人。教授27人,副教授26人,博导22人,硕导46人,博士(含在读博士)51人。一批教师在教学科研活动中作出了突出了贡献,获得了很高的荣誉:学科带头人公丕祥教授荣获首届“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1995)、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96年)等荣誉称号,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并当选为第九、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李浩教授当选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为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06年);张国平教授荣获首届“全国十佳律师”称号;龚廷泰教授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李力教授获全国优秀百篇博士论文奖。另有3人荣获首届“江苏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1人荣获“全国教学名师”及“江苏省教学名师”称号,1人获“江苏省五四青年奖章”,1人入选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1人入选第二层次培养人选,2人入选第三层次培养人选,1人入选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人选,1人获江苏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称号,理论法学学科的教师获得“江苏省优秀教师群体”的集体荣誉称号(2000年)、诉讼法学科教师获江苏省优秀学科梯队(2002年)。
       南师大法学学科通过20多年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03年),法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下含1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江苏省法学一级学科重点学科(2007年),同时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学院设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03年)和法学本科专业(含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两个专业方向),形成了从本科教育到博士后流动站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法学理论学科在“九五”、“十五”和“十一五”期间先后被江苏省人民政府评为省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学科被江苏省人民政府评为“十一五”省重点学科。2007年,法学理论学科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