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不包括非学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符合以下两个要求: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2013年9月1日,下同);
②在核心刊物上,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现场资格审核截止时间2013年3月8日前)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学术论文。核心刊物目录查询请参照北图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2008年版)》(网址:http://kjc.njnu.edu.cn/wzattach/141503_770444.pdf)。
3.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考生的年龄不限。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在校非应届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入学前办理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
(二)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4、5各项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报考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4、5各项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
3.在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满3年的专职辅导员(指在岗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副处级(含)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较好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委托培养)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4、5各项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
3.具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4.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
(五)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3、4、5各项的要求。
2.本校全日制二年级在校硕士研究生。
3.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考生于2012年12月初提出申请,具体要求与程序请参照当时的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