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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14-09-26 10:09:42 文章来源:化科院 浏览次数:102 [ 字号:  


推免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njnu.edu.cn),查看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信息。
 
为了做好我院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将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接收条件
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均可申请我院本年度研究生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推免生。
二、接收专业和名额
我院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七个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以及接受推免生名额如下:
 
专业名称
计划招生人数
推免生招生名额
070301 无机化学
14
原则上为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20%-50%
070302 分析化学
10
070303 有机化学
10
070304 物理化学
20
0703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9
081704 应用化学
9
085216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20
 
 
三、激励政策
1.我院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硕士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还可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华藏奖学金、同曦集团助学奖学金),以及研究生“三助” (助研、助教、助管)助学金等。
2.凡我院录取的推免生新生(研究生支教团与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可获得2000-5000元的专项经费资助。
3.录取的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权,且享有选择博士生导师、名教授作为指导教师的权利。经考核遴选和推荐,发展潜力较好的,优先作为硕博连读生进行贯通式培养。
4.凡参加我校复试的推免生免缴复试费。推免生在录取后可以报销部分来我院复试的往返车费。
四、时间安排和程序
推免生9月28日起开始填报志愿,我校推免生复试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14年10月10日。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同意,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和录取
我院推免生复试采取面试方式,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记分,满分100分, 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经复试者不得录取。
学院根据推免生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拟录取通知,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在本院网站对外公示10个工作日。
六、信息公开
推免生接收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申报我院的推免生请及时查看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以及我院网站(http://hky.njnu.edu.cn/)公布的相关信息。
咨询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学明楼408室。
咨询电话: 02585891723 杨老师。
 
南京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