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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yz.njnu.edu.cn)查阅《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并按《简章》要求报考及提交报考材料。现将有关实施细则补充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见《简章》。
二、报考材料提交
材料提交要求见《简章》。
三、审核考生报考材料 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1.审核原则
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从科研经历及成果、学习经历、工作业绩等方面,择优向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推荐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2.审核通过比例
我院采用按专业报考的方式进行考核,材料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
若出现报名人数未达到可用招生计划3倍或者考生不符合学校及学院报考要求的,则以实际审核通过人数为准。
四、外国语水平及专业基础考核
1.外国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见《简章》及学校相关通知。符合免考要求的考生可免予参加外国语水平考核。
2.专业基础考核
专业基础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见《简章》及学校相关通知。所有进入学院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基础考核。
五、学院综合考核
1.组织
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含报考导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考核意见。
2.考核形式
学院综合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公开答辩的形式,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考生需在考核过程中提供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并现场回答专家们提出的专业问题。
六、综合成绩计算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百分比最终形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30%+专业基础课成绩×20%+学院综合考核成绩×50%。
七、拟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向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报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无误后公示。
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和学院综合考核成绩均相同的条件下,按专业基础成绩择优录取。
八、其它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应届硕士研究生无法按时获得硕士学位;
(4)体检不合格。
2.本细则由新传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九、学院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3598863。
联系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新传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 编:210097。
新闻与传播学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