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见宁师研〔2014〕19号)第六条,入学综合成绩位列本专业前5%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可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如果入学综合成绩位列本专业前5%的学生中包括985/211大学毕业生,他们已经符合获得一等奖学金条件,不在此次公示名单。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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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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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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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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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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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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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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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96340208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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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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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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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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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9650021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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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