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见宁师研〔2014〕19号)第六条,入学综合成绩位列本专业前5%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可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如果入学综合成绩位列本专业前5%的学生中包括985/211大学毕业生,他们已经符合获得一等奖学金条件,不在此次公示名单。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学院
   姓名
     准考证号
   1
国际文化教育学
邓圆圆
103196340208474
   2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史繁星
103196500213931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