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费需要自行支付已经成为现实,这是研究生教育制度的一个巨大变革,对考生的报考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014年秋季开始,公费研究生取消,代之以自费研究生,规定硕士研究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具体情况视学校专业而定。针对部分研究生家庭困难的情况,国家提供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且高校一般都会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对学子进行补助,确保研究生能够正常顺利的完成学业。新的研究生收费政策是教育制度的一大改革,只要认真努力学习,学费不成问题。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收费规定为: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当年物价部门核定为准。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两部分组成。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助研、助教、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助学金,特殊困难救助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学金获取机会颇多。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及经费由国家下达,评选标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覆盖我校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评选办法按照《南京师范大学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其类型、等级和比例见下表:
年级及比例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年级 12000 6000
二三年级 12000 8000 6000
比例 20% 50% 30%
(三)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
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包括: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华藏奖学金、同曦集团助学奖学金等。评选办法和奖励标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按照10个月在正常学制内发放。管理办法按照《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和特殊困难救助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按照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设立研究生特殊困难救助金,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研究生生活有困难或者研究生本人发生突发重病等情况。对于研究生一般困难补助给予500-1000元,个人发生重大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等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困难补助标准为2000-5000元,特殊情况下给予困难补助10000元。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由研究生院(党工委)视实际情况发放。各培养学院可视财力状况,对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六)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研究生“三助”比例和要求,按照《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暂行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