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
1.科学选拔,保证质量。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2.公平公正,操作规范。加强监督机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做到过程公开、政策透明、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3.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诚信品行、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4.客观准确,评分有据。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评价方法,复试专业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