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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16-2017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在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安排下,主要由大学外语部(以下简称“大外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以下简称“马院”)、教育科学学院(以下简称“教科院”)以及数学科学学院(以下简称“数科院”)负责落实,现已基本确定,详见附件。授课对象主要为2016级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2013级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和2016级在职艺术硕士研究生。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时间和地点的安排,确定学院专业课的上课事宜。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培养方案的课程代码开课。
二、2016级研究生公共外语学位课程开课说明。
1.博士研究生
2016级博士研究生公共外语学位课程4学分,分两个学期开课。第一学期开设博士班6个班,每周2学时。法学院、地科院的博士研究生编入试点1-2班上课。上课时间、地点详见附件表1,分班情况详见附件表2。
2.硕士研究生
(1)学术型硕士
2016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公共外语学位课程4学分,共开设学术型提高班16个班、学术型普通班22个班、小语种日语班1个班(全校博硕士日语都上此班)。提高班只开设一个学期,安排在第一或第二学期,其中提高1-8班在第一学期上课,每周3学时;普通班分两个学期开课,部分普通班上翻译课,部分普通班上写作课,每周2学时;小语种日语班分两个学期开课,每周4学时。法学院、地科院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编入试点3-6班上课,分两个学期开课。上课时间、地点详见附件表1,分班情况详见附件表2。
(2)专业学位硕士
2016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2013级农村教育硕士和2016级在职艺术硕士研究生公共外语学位课程2-3学分,共开设专硕班25个班,只开设一个学期,安排在第一或第二学期,其中专硕1-12班在第一学期上课,每周3学时。上课时间、地点详见附件表1,分班情况详见附件表2。
三、2016级研究生公共政治学位课程开课说明。
1.博士研究生
2016级博士研究生公共政治学位课程2学分,只在第一学期开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共开设博士班3个班,每周三上午3-5节上课,地点、分班情况详见附件表3。
2.硕士研究生
(1)学术型硕士
2016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公共政治学位课程3学分,分两门课程开设。第一学期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安排在每周四的上午、下午或晚上。部分学院的该课程安排在第二学期开设。上课时间、地点、分班情况以马院具体通知为准。
(2)专业学位硕士
2016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公共政治学位课程2学分。除体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外,其他类别专业学位硕士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分专题开设,2学分。该课程只开设一个学期,安排在第一或第二学期,每周四的上午、下午或晚上。上课时间、地点、分班情况以马院具体通知为准。
(3)体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
2016级体育硕士由马院开设“自然辩证法”,2016级工商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由商学院开设“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上课时间、地点、分班情况详见附件表3。
四、2016级全日制教育硕士(不含学前教育专业)和2013级农村教育硕士基础理论学位课程开课说明。
2016级全日制教育硕士(不含学前教育专业)和2013级农村教育硕士于第一学期开设“教育学原理”和“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2门课程,每门课程2学分,每周2学时,共开设4个班。上课时间、地点、分班情况详见附件表4。
五、2016级工学类硕士和工程硕士数学平台课开课说明。
2016级工学类硕士和工程硕士于第一学期开设“工程数学”,3学分,共开3个班,每周一下午6-8节上课。上课地点详见附件表5。上课之前需要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选课。
六、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尽量于6月20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中排定专业课,并于6月30日前将课程开课信息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的专业课程课表以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课表为准。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